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俄罗斯承受制裁之重,
卢布强势回归
曲强:西方国家一直在实施严厉制裁,俄罗斯经济真的崩溃了吗?
别洛希茨基:在金融服务方面,目前在与盎格鲁-撒克逊世界的合作上存在一些技术上的困难。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俄与西方国家的贸易仍在继续。由于他们先发起了制裁,现在他们必须找到避开制裁的方法,以继续合作。制裁的最初目标是在一个月内摧毁俄经济支柱,但我们还是承受住了挑战。
曲强:如何看待俄罗斯遭到金融制裁和外汇储备被冻结的情况?
别洛希茨基:西方国家实施制裁是想逼我们放弃主权,但他们误判了我们的韧性,没有预想到我们在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对后果)是早有准备的。我们总会找到新方法来进口必要的东西,出口所拥有的资源。西方在资源、农业、科技等方面,仍依赖于我们。
邵宇:冻结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实际上是有法律风险跟法律后果的。美国财政部长耶伦也提到,冻结一个主权国家如俄罗斯的美元外汇储备,看起来是不公平或者不合法的。
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主权国家的货币可能因为意识形态或者其他原因被没收,这在整个货币体系包括不同国家的储备安全(方面),就会造成比较大的担忧。你不是我的朋友,我就把你的钱扣住,听起来有点像“黑社会”的做法。
曲强:我认为可能有99%的经济学家和金融从业者都作出了误判,西方在制裁一开始时让卢布贬到一文不值,现在又不得不买进。为什么卢布如此坚挺,这一情况会持续多久?
别洛希茨基:这实际上对经济来说是一个好兆头,因为最初,卢布与美元或欧元相比确实贬值了,但我们的政府尽一切可能稳定住了卢布和经济,停止了恐慌。所以中期和长期来看,我们未来不得不将卢布贬值回最初水平,可能要回到1月份的水平,当时大概是1美元兑70至80卢布。
最初我们让卢布升值,购买了所有必要设备来生产大部分商品。现在我们可以再让卢布贬值。这不是一个完美战略,但任何一种战略总是取决于它对经济中长期表现的影响。我认为它最后会奏效。
重塑全球地缘竞争及
能源格局
曲强:高昂的能源价格给俄罗斯带来收益,但这会对俄罗斯和世界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吗?
邵宇:这个阶段,卢布的走强显现出俄罗斯抗拒欧美,特别是美国金融制裁的一定效应。它用必不可少的石油需求维护了自己货币的主权。俄罗斯在供应链中占有的重要地位,目前可能无法取代。
如果能对金融市场释放正面信息,市场能慢慢稳定下来的话,再考虑卢布适当贬值,可能会对能源出口有帮助。
但对全球而言,现在能源的价格非常高。能源转型的一个逻辑是,让传统能源保持在一个(价格)较高位置,大家就会往新能源方向转移。这种转型可能会对全球格局包括化石能源、传统能源的需求发生一些中长期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
曲强:如何看待美国对他国的制裁以及美元武器化?这会给全球化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邵宇:全球化实际上就是人员、物资、技术、信息跟理念的全方位交流。我们习惯于把过去的全球化叫做全球化的3.0版,各国在其中扮演不同角色。
三类国家构成了全球化循环的完整结构。第一类是俄罗斯、乌克兰这样的能源或者资源型国家;第二类叫做生产型经济体,这些国家的经常账户盈余超过GDP 4%以上;最后一类消费型国家像南欧国家、美国,经常账户赤字占GDP 4%以上。
但现在不管是地缘冲突还是一些国家间的竞争,已经导致全球化结构断裂了。全球可能进入到一种地缘竞争更激烈、不同国家的联盟形成竞争集团的过程,有点像一战跟二战之间的一种低迷状态。
我们预测,这样一个状态可能会持续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所以不管是资源型国家转型,生产型国家能力提升,还是约束消费型国家滥发货币,都要找到一个新的平衡,但这个平衡比较难达到。
资料图:卢布钞票。
俄挑战美元霸权,
俄乌冲突带来哪些启示?
曲强:俄政府正努力推动卢布与贸易伙伴国货币的结算,以越过美元主导的金融体系。这会对世界金融和贸易体系产生什么影响?
别洛希茨基:我认为“美式和平”的影响力正在减弱。我们真的不在乎我们使用什么样的货币。西方针对俄罗斯的政策让人大开眼界。
这种情况下,我们会看到国际贸易的多元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分散、更独立地进行交易,从长远来看,我想美国有一天将不得不加入到这种公平、平等的贸易体系中。俄罗斯只是为其他国家争取更多主权铺路,同时,我们随时都有坐在圆桌旁谈判的准备。
邵宇:从短期来看,美元占市场份额80%,还是非常强劲的。货币不仅是用于交易,还用于投资,它有一个足够大的金融市场来吸收。上百年的努力,让美国得到了这种特权。
俄罗斯搭建跟其他国家的直接货币交易系统是一种尝试,短期来看,比较难以撼动美元现有的全球构架。但从长期来看,像冻结央行储备等不友好、不明智的举动,最终会撼动现在的货币体系。
我们可能期望有更多选择,包括多个清算系统、多种货币选择、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等全新的考量。
曲强:从乌克兰危机当中,可以总结出哪些应对思路?
别洛希茨基:长期发展才是最重要的,(俄罗斯)要不断调整以在未来能存活和发展下去。我们只能依靠平等稳定的伙伴关系。因此,我认为俄罗斯应该和欧洲、美、英等国在平等地位上进一步交流。不同国家有不同国情,而政府从来都是致力于国家主权和人民福祉的。这种世界才是我理想中的世界。
邵宇:俄乌冲突中的一系列制裁、技术细节等,其实对我们思想上的影响非常大。未来的冲突是全方位的,可能涉及舆论、传播技术、金融、贸易、能源、供应链等各方面。
我们要学到的就是怎么样去保证充分的自给自足,同时又能在经济循环方面,跟世界保持良好接触。
尽管我们可能跟世界进行各种竞争,但只要是良性竞争,大家保持相对开放的心态,遵循公平原则,未来不管什么样的冲突,都能安然度过,俄罗斯应该也一样。
(来源:中新网微信公众号)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更多作品链接 一组词云,带你一览202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公平正义! 专访宋鱼水:让人民群众享有“触手可及”的正义 丈夫嫌妻子做饭难吃辱骂施暴致其轻微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