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任沁沁)元宵节将至,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春节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酿成惨祸。
1月22日(正月初一)18时16分许,张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沿安徽省六安市境内X038线行驶至霍邱县白莲乡西河村马桥队路段时,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名行人死亡。
1月25日(正月初四)2时18分许,成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9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核载6人,实载4人),沿山西省太原市境内西仁线行驶至青阳河村路段时,先后碰撞道路东侧防护栏和道路西侧树木,造成车辆起火、车内4人全部死亡。
1月27日(正月初六)1时46分许,张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核载4人,实载3人),沿陕西省延安市境内210国道行驶至1026公里加238米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小客车上3人全部死亡。
元宵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仍然频繁,酒驾醉驾肇事风险依然突出。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酒后开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聚会时要及时劝阻酒后开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新华网)
贵州省17部门联合出台社工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391.htm,id:1303246391
1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期,贵州省民政厅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继《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的发展目标、指标任务和办法举措,对当前和未来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意见》表明,“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将建成1509个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社工人才队伍突破10万人,其中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达到5000人、新增社会工作重点人才不少于400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累计超过7500人;社工人才支撑平台不低于100家。《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设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阵地,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持续树立“社工黔行”品牌形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社工人才资源竞争优势,增强相关部门对社工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力争在相关领域形成一批社工人才。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社工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自觉接受当地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定期督促社工人才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负面清单和通报考评制度,确保社工人才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意见》强调,相关部门是本行业领域社工人才队伍的培养主体,要定期总结系统内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分类开发、设置和配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地落实岗位薪酬待遇。要优先开发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社工人才专业岗位,优化整合社会服务项目,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统筹安排进预算,让社工人才投身基层、安心工作。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起草到出台耗时一年多时间,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社工人才发展积累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贵州社工人才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通过大量调研走访,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专家学者和一线社工的意见建议,最终推动文件出台。据悉,《实施意见》在厘清社工人才类别,拓展社工人才发展领域,丰富社工人才培养渠道、强化社工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呈现诸多政策亮点。(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